2017年甘肃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17-07-21 14:06:29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评论:0 点击:

事业单位交流群:522906347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

事业单位交流群:522906347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社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省人社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核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 日、15 日。

考试科目:10月 14 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试科目:10月 15 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考条件

(一)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3),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申请参加考二科(免二科)的人员,先决条件是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报考专业参考附件3),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报考专业参考附件2),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根据国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8月4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考生注册。报考人员之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考生再不用重新注册,新考生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防止报考人员填报错误。

(二)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凡参加2015或2016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报考人员,否则视为新报考人员。所有新报考人员采集照片(半年之内的免冠证件照)。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由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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